大家都知道,我国改装车在汽车年审检测当中很难通过甚至不能通过,处于受限和不合法的阶段,因此业内对这块领域是望而却步的。但近日,关于汽车改装合法化传来了振奋人心的消息。
10月11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的通知,其中第九条内容明确提出:积极发展汽车赛事、旅游、文化、改装等相关产业,深度挖掘汽车后市场潜力。
这让业内人士感受到了“久旱逢甘霖”的喜悦和兴奋,不少人认为汽车改装领域的“春天”终于来了,那么接下来大家是否可以放开手去干了呢?我们资讯了相关法律界的专家,给出的答案并不乐观。 从标题来看,这是一份为期两年的指导性计划性实施方案(2018-2020),主要是用于完善各领域的消费体质方案,目的也很明确。 关于我们大家关心的车辆改装,虽然在文内有所出现,但是提醒大家,真正限制改装上路的法律条例主要为以下几点: 1、《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要改变使用性质、车身颜色、车身或车架等,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允许,擅自改装机动车底盘、发动机、悬挂、变速系统、方向系统、车胎轮毂、车灯、车身颜色喷涂和外观结构,以及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数据不符的都属于改装行为。 3、公告数据包括:车辆转向形式、车身规格尺寸、燃料种类、钢板弹簧片数、轴距、轮胎数、轮胎规格、总质量、核定载质量、环保达标情况、排量/功率、轴数以及车辆外观照片。 4、驾驶非法改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收缴非法装置,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200元罚款。对非法改装的助动车,公安交管部门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以上这些法律条文都是来自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而此次国务院发布的实施方案第九条最后的负责配合部门为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海关总署、生态环境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并没有公安部。 所以我们可以这样解读这份国务院的文件,生产、购买汽车改装件合法,但是上路依然违法。 总的来说,汽车改装涉及到改装件的质量认定、交通肇事车辆的认定、改装后车辆的检测和认定、空气污染等关键性问题,合法化的道路还会比较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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